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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097202
發佈於:2023-11-6 21:39:35

    
  【記者梁雅玲/南投報導】

衛生局若無法交代來源,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(記者梁雅玲攝)-正聲新聞
 ▲衛生局若無法交代來源,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(記者梁雅玲攝)

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,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定期至蔬果零售業者、超市、賣場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。112年9月共計抽驗20件蔬果產品,檢驗結果1件產品不符規定,此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為「皇宮菜」1件,檢出5項殘留農藥,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,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。另「西芹」、「百香果」、「辣椒」、「青蔥」、「芒果」、「絲瓜」、「火龍果」等19件蔬果檢驗皆符合規定。
  衛生局局長陳南松表示,殘留農藥含量不符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者,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「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」規定,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,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若無法交代來源,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  局長陳南松提醒民眾,大部分農藥施用方式仍以表面噴灑為主,即使部分農藥被吸收到蔬菜水果內部,蔬菜水果表面殘留仍相對較高,所以要降低農藥殘留量,最好的方法仍是以清水沖洗、浸泡並勤換水、削皮、去蒂頭等方式;另外,農藥容易因受熱而分解,適當加熱烹調也是降低農藥殘留的好方法。蔬菜清洗時,建議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,將根部摘除,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,換水1-3次,之後再以清水沖洗;水果則以水沖洗後,再去皮食用,可有助於去除殘留農藥。服務專線049-2231994。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關心您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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