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為首頁
加入最愛
简体中文
切換到窄版
記者登入
免費註冊
帳號
信箱
自動登入
忘記密碼
帳號密碼
登入
免費註冊
搜尋
搜尋
熱搜:
賴燕雪
盧秀燕
蔡培慧
許淑華
王惠美
本版
文章
主題
用戶
總覽
HOME
分類
LIST
專題
隨選
藝廊
Art Gallery
請您先
登入
後再使用快速選單
沒有帳號!?立即
免費註冊
產檢假由5日改7日,雇主負擔不增加,勞工福祉多
產檢假
由5日改7日
勞工福祉多
正在閱讀
27
人
記者 097202
097202
目前離線
積分
7776
發佈於:2022-1-20 20:50:27
作者
【記者蔡鳳凰/彰化報導】
性別工作平等法近日修訂,本次修正重點為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、陪產假修正名稱為「陪產檢及陪產假」,並由5日增加為7日,新增2日之工資部分,雇主給付後得向勞保局申請補助,不會增加雇主的負擔,同時提升勞工福利。
關於「陪產檢及陪產假」之請假期間,依「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」第7條修正略以,受僱者陪伴配偶產檢之請假,應於配偶妊娠期間為之;至於陪伴配偶生產之請假,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期間內請假。受僱者得擇定以「半日」或「小時」為請假單位,雇主不得拒絕,後續不得變更。另前開請假單位若以小時計,「7日」之計算,得以每日8小時乘以7,共計56小時計給。
彰化縣政府說明,產檢假、陪產檢及陪產假自本(111)年1月18日起由5日新增為7日,其中各逾5日之工資,由雇主先行給付後,得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全額薪資補助,另自去(110)年7月1日起,有給予受僱者第6日、第7日產檢假之雇主,得依前開規定申請補助。
彰化縣政府再次提醒,受僱者依法提出產檢假、陪產檢及陪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時,雇主不得拒絕,違反者,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,並公布其名稱、姓名,相關修正法令規定縣府勞工處已整理如附件,亦放置於本處網站/業務專區/性別平等專區供民眾參考。諮詢電話:04-7532510。
⦿ 相關新聞
•
產檢假由5日改7日,雇主負擔不增加,勞工福祉多
合作諮詢、廣告刊登、新聞當事人、店家、地點、糾錯、指正、爆料、投訴、申訴請聯絡:Lu.fy361025@Gmail.com、0972-026222、049-2241626
使用道具
回到列表
記者發稿
政治經濟
返回
收藏
分享
發稿
推薦
熱門
仨田力獲青創補助30萬
我和我的閱讀藍圖 中
太平社造 邀您共創「
縣議員簡千翔主導檢討
慚愧祖師聖誕 許縣長
培英國小100歲生日快
彰化推廣從生活中減塑
彰警打詐、阻詐一把罩
越南山姑 變成都市「玩美女神」
許雅涵「十一黃金週」交通宣導大使 被喻「
狂虐徐若瑄到五臟六腑 LiTV專訪「誰在你身
埔鹽國中重建科學館動土 預訂明年9月完工
分場進行「110年夜YA Zumba Party」大跳ZUM
永靖魏成美公堂獲選彰縣文化資產
越南媳婦「小雪老師」榮膺美國MNS本屆菁英
大車站計畫預計明年啟動!
總社:540 南投縣 南投市 東山路 371 巷 10 號、Photo:04 9224 1626、Lu.fy361025@gmail.com
Copyright © 2024
Zhengsheng
(https://www.2241626.com/)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 Design:
晉鑫坊
回到頁頂
回到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