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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飲業空污管辦今年元旦上路 違者最高罰2千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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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0932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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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於:2022-1-9 19:58:54
作者
【記者梁金源/臺中報導】行政院環保署去年8月24日修正公告「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」(簡稱餐飲管辦),降低餐飲業排放油煙導致空氣污染行為。受疫情影響,原公告新設餐飲業應於去年7月1日起符合規範,延至今年元旦開始實施,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呼籲業者須配合防制,若違反可依《空氣污染防制法》第23條規定,裁處2萬元至2000萬元以下罰鍰。
環保局指出,依據修正公告「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」,台中市餐飲業規模達營業面積1,000平方公尺或300位座位數以上者全面納管,依規應設置集氣系統連接排氣管線與油煙處理設備,其設計處理風量不得小於集氣系統實際集氣風量,且應維持各項處理設備正常運作,以維護空氣品質。
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,台中為全台第二大城,餐飲業逐年有增加趨勢,統計今年已有7,000多家,加上餐飲業多位於人口稠密的住宅區或住商混合區,若烹調排放的油煙異味未經妥善處理,容易影響周遭居民生活品質,呼籲一定規模餐飲業者應履行餐飲管辦相關規定,若有違反者,可依《空氣污染防制法》第23條規定,裁處2萬元至2000萬元以下罰鍰,切勿以身試法。
圖說: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呼籲業者須配合防制,若違反可依《空氣污染防制法》第23條規定,裁處2萬元至2000萬元以下罰鍰。(記者梁金源/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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