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84
人與您同在
CN
673
(26%)
MV
592
(22.9%)
TW
559
(21.6%)
GB
441
(17.1%)
US
319
(12.3%)
【記者 盧歌/南投報導】

為推動節能減碳,鼓勵縣民使用低污染車輛,及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,達成政府119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,縣府稅務局表示,南投縣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、電動機車(簡稱:電動車輛),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5年至119年12月31日。
稅務局指出,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項規定修正業經114年12月30日總統公布,修正重點為授權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9年12月31日止。
該局說明,南投縣自101年起陸續實施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,統計至114年12月31日電動車輛計1,390輛免徵使用牌照稅約3,524萬餘元,為減輕民眾行的負擔,鼓勵縣民購置使用低污染的電動車輛,提升電動車普及率,減少空氣污染,民眾購買電動車輛,且車籍地址登記於南投縣,稅務局將主動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9年12月31日止。民眾如對使用牌照稅課徵有任何疑問,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496969洽詢。
[八方新聞]靈鷲山「天眼草堂」落成 台日佛教交流開啟新篇章
[八方新聞]「藝起派對」寫生比賽頒獎 百件得獎作品同步展出
[正聲新聞]建國科大攜手香港恆生大學 聚焦博雅管理教育
[e郵報]王佳彬 Wang, Jar-Ben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