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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097202
發佈於:2023-6-29 23:43:36

    
  【記者梁雅玲/南投報導】
 政府為了打擊投機、杜絕炒作,確保合法正派經營,並引導房市穩健有序發展,於112年1月10日通過《平均地權條例》修正案,修正法條除了下面第三點已經實施外,其餘修正法條施行日期為112年7月1日。
  相關修法五重點如下:
第一:限制換約轉售  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受人除配偶、直系或二等內旁系血親或特殊情形外,不得讓與或轉售。
第二:管制私法人購屋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,取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、讓與或預告登記。
第三:重罰炒作行為炒作哄抬行為可按交易戶(棟、筆)數處罰最高5,000萬元,並限期改善,違者連續處罰。
第四: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,查證屬實可獲獎金。
第五: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,建商須於30日內申報登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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