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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097202
發佈於:2022-9-23 19:39:03

    
  【記者梁雅玲/南投報導】

有民眾向衛生局檢舉,有人在餐飲場所內違規吸菸,衛生局人員到場稽查,現場查獲餐飲店老闆與1名員工於休息時間在餐廳內邊抽菸邊聊天,於是向老闆及該員工各開罰2千元整罰鍰。(記者梁雅玲攝)-正聲新聞
 ▲有民眾向衛生局檢舉,有人在餐飲場所內違規吸菸,衛生局人員到場稽查,現場查獲餐飲店老闆與1名員工於休息時間在餐廳內邊抽菸邊聊天,於是向老闆及該員工各開罰2千元整罰鍰。(記者梁雅玲攝)

 吃飯時若聞到陣陣菸味,不僅影響用餐好心情,更對健康造成危害!大多數民眾都知道餐飲場所室內全面禁止吸菸,但您知道嗎?餐飲場所在非營業時段,仍受菸害防制法規範室內全面禁菸。
  餐飲店老闆不服,休息時間在餐廳內吸菸,並不會影響到其他人,非營業時段怎麼算是禁菸場所?菸害防制法規定之全面禁菸場所,並不會因為時段的不同而改變其為禁菸場所的本質,因此不論任何時段,全面禁菸場所,就是不能吸菸!違者最高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!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局長陳南松表示,即使在非營業時間吸菸,以為二手菸沒有影響到他人,但飄散在環境中的三手菸也含有許多致癌物質!這些致癌物質可能殘留在桌椅、門窗,甚至附著在衣服上,且停留時間可長達6個月,嚴重影響用餐客人的健康!
  另外,自民國107年起國人使用電子煙的比例逐年攀升,由於目前菸害防制法對電子煙的使用並無明確規範,為避免電子煙的暴露對民眾產生健康危害,南投縣政府制定「南投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」並於7月22日公布施行。
  依據南投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規定,於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各款所定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及第16條第1項所定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及未設吸菸區之場所,禁止使用電子煙;違者依該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
  不論是紙菸或電子煙,皆會飄散並殘留在空氣及環境中,影響吸菸者自身及周遭非吸菸者的健康,呼籲所有吸菸者應遵守禁菸場所不吸菸的規定,與非吸菸者彼此尊重,也避免因此受罰。如有任何菸害防制相關問題,請撥打菸害檢舉專線049-2203785或0800-53153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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